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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工作的通知

南京云引擎网络科技与南京经信委合作扶持南京中小企业做网站优化产品。政府发放企业券,详细见经信委官方网站查看领取,行业限制制造生产业和软件开发行业!


1、发放对象和数量 

  发放对象为在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的制造业和软件业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计划发放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1500张,每券面值人民币10000元,帮助1500家中小微企业降低信息化应用成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2、服务券发放 

  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是财政资金用于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有价代金券,采用实名制登记发放,由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按分配名额向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组织发放。 

  各主管部门在发放服务券时应审核企业资质,并对领券企业按服务券编号进行相关信息录入。1家企业只可领取1张服务券,按照申领时间顺序发放,因券数限制没有领到券的中小微企业可在各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发放下一期服务券时优先考虑。  

  领取和使用 

  企业申领服务券时应向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并登陆南京企业服务网站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选择产品和服务。 

  企业自领取服务券之日起15日内须按服务券背面指定网址登陆平台系统注册激活确认,30日内须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项目清单中确定相关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并与信息化服务机构签约,逾期没有确认或没有与服务机构签约的服务券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该券作废,对应的名额另行分配。原则上企业选定服务产品后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可以与服务商协商,并将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通知企业所在地领券机构备案处理。 

  三、宣传和监管 

  江北新区、各区和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中小微企业知晓信息化服务券相关信息。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活动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是专项用于购买相应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不得转让、倒买倒卖、流通和挪作他用。市经信委将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券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对弄虚作假,互相勾结,骗取服务券资金的服务机构和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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